悲余性之不可改兮,屡惩艾而不。
【集校】: 洪兴祖:悲余性之不可改兮,屡惩艾而不 。 校语:艾,一作 ,一作 。 ,一作移。 艾、 竝音乂。 , 徙也,通作移。 黄省曾:悲余性之不可 兮,屡惩艾而不 。 明繙宋本:同黄本。 校语同洪本。 朱多煃:同黄本。 庄允益:悲余性之不可 兮,屡惩艾而不 。 。【集释】: 王逸:言己体受忠直之性,虽数爲谗人所惩艾,而心终不移易也。 黄寿祺:惩艾(-yì),被惩创而戒惧,也指从失败中吸取教训。 王泗原:艾, 的同音假借字,音刈,鱼肺切(废韵),《説文》惩 互训。《广韵》:“惩,戒也,止也。 ,困患爲戒。 ” ,迁徙(《説文》),今借用移字。 汤炳正:惩艾,即“惩 ”,洪氏《考异》:艾,一作 ,是。 因受创伤而戒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