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
文学作品构成要素之一。 指表现在作品中的人物的行为和关系所构成的一系列生活事件及其发展过程。高尔基说,情节“即人物之间的联系、矛盾、同情、反感和一般的相互关系,——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论文学》)。 情节既表现人物性格,又影响著性格的发展,可以说情节是人物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历史。 所以,情节主要存在于叙事类和戏剧类以塑造人物形象为主的作品中;抒情类作品一般没有情节,顶多只有某些情节性因素。 在现实生活中,矛盾冲突的展开,总是有头有尾,有起有伏,有发展过程和规律的,因而表现在情节的安排上,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个基本部分。因作家艺术构思不同,或表现主题的需要,有的作品加上序幕和尾声两个部分的,有的作品省略或倒置其中某些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