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对被征土地上需要拆迁的房屋和其他设施给予的补偿。 被征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需要拆迁时,必须在申请征地的同时一并编制计划,上报批准。在建设项目开工之前,当地政府应帮助拆迁户安排好住房。 拆迁房屋应按照“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补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对所拆迁的房屋,按房屋原来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给予合理补偿。 补偿标准按各地区现行价格制定。 拆迁还建需要补充的主要建筑材料(钢材、水泥、木材等)指标,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所需价款及运输费用,包括在拆迁补偿费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