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行为
在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不变的情况下,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适当分离,国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承包,如“双保一挂”的承包制、上缴利润递增包干、微利企业奖赔包干、超目标利润分档分成、滚动承包等等。 在这类企业里,企业行为应是由企业承包经营者或承包经营者集团组织的承包目标、动机和利益所趋动,由企业的特定本质所决定,通过有规律的活动方式来实现其承包目的,以满足各种需要的活动。这类承包制企业,企业行为的独立性扩大了,它可向著积极、自主、多元化、合理化的方向发展,国家只能按照承包合同拥有规定的控制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