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经费
国家支援农业的专项补助资金。 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国营农牧企业、事业、育种场、种畜禽场及其基层生产单位,抗御严重干旱灾害,以保护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正常发展的临时性专项补助经费。分一般抗旱经费和特大抗旱经费两种,仅限用于在抗旱中兴建简易设施,添制提水、运水工具及合作经济组织为抗旱支付的油料、电费、提灌机械维修费等超正常支出的费用补助以及大面积人工降雨材料费、飞行费用补助等。 抗旱经费的使用,须经财政部门与水利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一般均由各级财政核定,并列入“抗旱经费”预算科目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