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院
❶ 1954年9月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简称。 是我国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由建国初期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总理一人、副总理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和政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对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休会期间,对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负责并报告工作。 下设有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各部、会、院、署、行等机构。 ❷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行政执行机关,在共和国主席和中央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