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的特点
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文官制度所表现出的普遍性特征。 主要有:(1)法律保证。文官较过去的政府官员不同,既不对君主负责,也不对政党负责,而只对法律或决定职权负责。各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文官的法定地位、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使文官的工作和进退严格依法办事。(2)科学管理。 各国都设有专门管理文官的机构,对文官进行统一、分类管理。统一管理即按统一的法律、法规进行统一管理。 分类管理即把文官结构标准化、明确化,使管理有所遵循,使文官明确自己的前途和目标。(3)政治上中立。 各国都明确规定文官不得参加政治活动,不得从事营利性经济活动。 (4)职务常任。 文官一般无过失不受免职处分,职业有法律保障。(5)实行功绩制。 文官升迁的依据是他的业务能力和其他工作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