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 1923年,中国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颁布的关于中小学课程的文件。 分别规定,小学设国语、算术、历史、卫生、公民、地理、体育、音乐、园艺、工业艺术、形象艺术。每周上课时数以分钟计,第一、二学年每周上课至少1080分钟;第三、四学年至少1260分钟;第五、六学年至少1440分钟。中学采用学分制并设有选修科。初中必修学科共164个学分,选修学科为16个学分。必修科设有社会,语文、算术、自然、艺术、体育。高中采用综合中学制度,分普通科和职业科。 普通科分为侧重文科一组,侧重理科一组。侧重文科公共必修学科为65学分。 专修学科分必修和选修,其中必修约24学分。 侧重理科的公共必修学科共65学分。专修学科中必修学科为34学分。《纲要》对高中师范科的课程标准也作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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