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结算时间
旅客住店计收房金的时间标准。 一般算进不算出,即进店日计收房金,离店日如果在规定的时间界限内离去则不收费。我国各地的旅店结算时间一般是以中午12时为界限。具体计算方法为:(1)当日上午5时以前进店,到当日上午12时离店为一天;(2)当日上午5时以后进店,到次日中午12时离店为一天;(3)当日上午5时以后进店,当日18时以前离店为半天,18时以后离店为一天;(4)连住的旅客,也以中午12时为界限,如超过12时至18时离店的加算半天,18时以后离店的加算一天。各地旅店结算时间,主要根据当地交通情况和日常旅客往来规律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