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939年电影法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日本法西斯政府制定的反动法令。 获得第74次帝国议会通过,以第66号法律在1939年4月5日公布,并于同年10月1日开始实行。全文由26条组成。主要内容有: ❶ 影片摄制及发行须经批准; ❷ 对从事电影摄制工作的人员进行登记; ❸ 故事片剧本须事先送审; ❹ 强制上映文化片及新闻片; ❺ 限制外国影片的上映; ❻ 对影片的种类、数量和发行组织有命令权; ❼ 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进行处罚。公布后,法西斯势力在“电影临战体制”或“新体制”的名义下肆无忌惮地宰割日本电影,扼杀日本进步的电影事业。从此,法西斯政府和军阀无孔不入地全面统治了电影,把电影变成在战争期间向日本人民宣传侵略和仇恨的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