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坝会议
1935年3月,在四川广元县(今广元市)旺苍坝召开的县委书记、保卫局长联席会议。会议检查了过去工作中的缺点,尤其是在肃反、征发和没收工作中的错误。会上,有关人员作了自我批评和检查,并处分了肃反工作中滥杀“案犯”的个别干部。会议在检查、总结工作的基础上,作出了《彻底转变肃反、没收与征发工作》决议,并规定了《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肃反四大约法》。会议所作的决议和制定的约法,对于肃反扩大化和没收、征发工作中的错误,起到了一定限制作用。但由于未能纠正张国焘“左”倾错误的政治路线,所以肃反工作中的许多严重错误,仍然得不到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