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遍唯理语法
也叫“波尔-罗瓦亚尔语法”。 17世纪由法国波尔-罗瓦亚尔女修道院附近的隐士提出的语言理论,以法国的阿尔诺(Antoine Arnauld, 1612—1694)和朗斯洛(Claude Lancelot, 1615—1695)所著《普遍唯理语法》一书得名。探讨语法与逻辑的相互关系,认为人类具有同样的思维和言语能力,有一个统一的思维逻辑模式作为一切语言的基础。语法的任务在于确定一切语言的共有原则及形成差别的原因。言语活动是思维法则的结果,因此在研究语法时应当依据逻辑。 逻辑是全人类共同的,语法也应当是共同的、普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