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现象
【词性】:名 本质:事物本身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 现象:事物在发展、变化中所表现出来的外部形态和联系。 【例】 如果不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据;但是,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毛泽东:《矛盾论》) 我们看事情必须要看它的实质,而把它的现象只看作入门的向导,一进了门就要抓住它的实质,这才是可靠的科学的分析方法。(毛泽东:《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