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统十年(公元1445年)
十月,书谕(撒马儿罕)其王兀鲁伯曲烈干曰:“王远处西陲,恪修职贡,良足嘉尚。使回,特赐王及王妻子綵币表里,示朕优待之意。”别赐金玉器、龙首杖、细马鞍及诸色织金文绮,官其使臣为指挥佥事。 《明史·西域四·撒马儿罕》 (别失八里)也先不花卒,也密力虎者嗣。 《明史·西域四·别失八里》 (瓦剌)也先复取(哈密)王母、妻及弟,并撒马儿罕贡使百余人掠之,又数趣(哈密)王往见。王外顺朝命,实惧也先。 《明史·西域四·哈密卫》 是年,亦力把里、哈密、撒马儿罕入贡。 《明史·英宗前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