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强化运动
抗日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为巩固在华北占领区的殖民统治,于1938年底首先在华北推行所谓“治安肃正运动”。1941年3月起又扩大为所谓“治安强化运动”,将华北划分为“治安区”(即敌占区)、“准治安区”(即游击区)、“非治安区”(即解放区)三种地区。对解放区以“扫荡”为主,进行大“扫荡”;对游击区以“蚕食”为主,实行“大检举”;在敌占区以“清乡”为主,实行保甲制度,调查户口,扩组伪军,以镇压抗日力量。自1941年春到1942年冬,日寇以“治安强化”为名对华北人民进行了五次大规模的镇压活动,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