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准备比例
亦称“存款法定储备金比率”。 指西方国家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存入中央银行的储备金占其存款的比例。此比例根据宏观经济的需要,西方各国中央银行可在一定幅度内调整。旨在迫使商业银行保持足够的流动性资产,以备存款人提取,同时也便于彼此清偿债权债务,有利于中央银行在全国范围内资金调拨,避免发生掺兑,导致银行倒闭和发生金融危机。 调整存款准备比例是中央银行贯彻货币政策,控制全社会的货币与信用供给的一个重要杠杆。 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也对各专业银行实行法定准备金制度,法定准备比例由人民银行根据宏观调控要求确定,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