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洋底及底土原则宣言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洋底及底土原则宣言 《关于各国管辖范围以外海底洋底及其底土的原则宣言》的简称。 第20届联合国大会于1970年12月17日通过的有关海洋法的重要文件。对现代国际海洋法的发展和国际海底区域法律制度的建立起了重要的作用。“宣言”对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的性质与法律地位、各国的权利、义务、区域的管理、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尤为重要的是,该宣言正式宣告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为全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任何国家和个人均不得将该区域及其资源据为己有或对其主张或行使权利。 该区域的有关活动应受行将建立的国际制度管制;该区域向所有国家开放;各国在该区域的活动应遵照国际法原则,以和平为目的。该区域及其资源的开发利用,应以全人类的福利为前提,特别要顾及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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