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为一谈
[结构] 动宾式。 [释义] 把不同的事物混在一起,说成是同样的事物。 [出处] 唐·韩愈《平淮西碑》:“大官臆决唱声,万口和附,并为一谈。”粱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吾国民之大患,在于不知国家为何物,因以国家与朝廷混为一谈。” [功能、例句] ❶ 作谓语。 林语堂《红牡丹》一四:“牡丹把激情和真爱混为一谈。” ❷ 作主谓短语的谓语。 鲁迅《鲁迅书信集·致王志之》:“‘通信从缓’和‘地址不随便告诉’是两件事,不知兄何以混为一谈。” [附条] “混为一说”。宋·朱熹《答潘恭叔》。 [同义] 相提并论 一概而论 同日而语 [反义] 不可同日而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