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
一门以犯罪现象和犯罪行为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 狭义的犯罪学指犯罪原因学,它把犯罪及犯罪者作为整体加以研究,探索犯罪产生的原因及其发展规律;广义的犯罪学不仅研究产生犯罪的原因,而且还研究相应的预防和处理对策,即包括有犯罪原因学和犯罪对策学。犯罪学一词最先由意大利的R·加罗德洛(1851-1934)提出,但犯罪学理论产生较早。 早期犯罪学主要有两派: ❶ 古典学派。以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为代表,注重犯罪行为本身的研究,提出“罪刑相适应”原则。 ❷ 实证主义学派。以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为代表,主张犯罪行为不是自由选择的,而是由生物遗传、社会遗传和其他因素决定的。 19世纪以来,随著社会结构的变化,犯罪的日益增加,犯罪学得到飞速的发展,出现了犯罪政治学、犯罪人类学、犯罪社会学、犯罪现象学及犯罪预防学等新的分支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