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小鞋
喻指让人心里明白却又讲不出口的刁难和损害。 《齐鲁晚报》1988.8.11:“历史发展到今天,匿名信之所以还没有绝迹,其原因恐怕是对顶头上司有意见,或者某些官儿有缺点毛病,有劣迹、罪行,而公开写信揭发又怕打击报复,‘“穿玻璃小鞋”,让你心里明白口难开’(此类事情屡见不鲜),不写信,又觉得气不顺、理不平。”《深圳特区报》1984.7.29:“市公安局四位局一级负责人虽然被穿上玻璃小鞋被迫走了,但他们是第一批与郝敏进行斗争的人,是敢于摸老虎屁股的共产党人。”《中国青年报》1985.2.3:“告状的工人们则被穿上了苦不堪言的玻璃小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