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养院
专门为某些慢性病疾患著(如风湿病、结核病、心脏病、职业病等)的诊疗、休养而设立的医疗预防机构。 由地方卫生部门、工矿企业、行政部门或工会举办。一般设在气候良好的风景区或有矿泉、温泉等自然疗养条件的地区,在规定的生活制度下,根据不同病情,运用蒸气浴、空气浴、温泉浴等物理疗法,结合营养、推拿、按摩、体育疗法、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和一般诊疗方法,促使疗养者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得到良好的疗养条件,加速恢复健康。我国在实行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后,疗养院已改变了纯社会福利事业性质,而成为半企业化的经济实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