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地而衰征
亦作相地而衰其政。 “相”即“视”。“衰”,音为cuī,依照一定的标准递减的意思。 “征”即征税。“相地而衰征”即按土地好坏分等征税。 管仲在齐国实行的重要的改革。语出《管子·小匡》。原文为“相地而衰其政,则民不移矣。”所谓“民不移”,即民众不会离开居住地、不会流动迁徙。大概在此以前征收田税的办法,是不分土地好坏,对所耕地一律按亩数征同等税额。这样耕种好地的占了便宜,耕坏地吃了亏。这实际上是一种不均等的税。这种不均等的税,引起一部分农民不安心在居住地耕作,而出现人口的流动。 人口的流动影响到生产的发展。管仲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提出按土地好坏分等征税的办法。故曰“相地而衰其政,则民不移矣”。 管仲提出的这种征税办法在中国也通行了几千年。 可以说,这就是原始形态的级差地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