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习论
亦称“造型论”。 这一理论试图使认知心理学与行为改变的原理结合起来,阐明人怎样在社会环境中进行学习,从而形成和发展他的人格特征。这里的社会环境是指那种由人提供的功能性刺激,社会学习即对这种刺激的反应过程。 这种学习涉及到一定社会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他人的式样,特别是家长、教师、同伴和其他模范人物具有学习模型的作用。 研究证明,儿童缺乏这种学习将导致顺应不良。美国社会心理学家A·班杜拉和W·米切尔、N·E·米勒、J·多拉德、J·B·罗特以及A·W·斯塔茨等一些人是提倡这一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 社会学习论的重要特点可归纳为: ❶ 强调人的行为是内部过程和外界影响复杂的相互作用的产物。 ❷ 强调人有使用符号的非凡的能量。如借助符号进行设计、创造发明等。 ❸ 强调人有自我调节的能量。 人不是消极地接受外界刺激的作用,而能积极地对这种刺激作出选择、组织和转换,据以调节自己的行为。 ❹ 强调人的思想、感情和行为不仅受直接经验的影响,而且也受观察的影响,观察学习是社会学习的一个重要的形式。 社会学习论的基本思想与传统的行为主义观点不同。传统的行为主义忽视了认知功能是人的行为的一个决定性因素,而社会学习论则特别重视替代、符号、自我调节诸因素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