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三项费用
简称“科技三项费用”。 指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属于全国性项目所需资金,由国家预算拨给,企业应设置“专用拨款一科技三项费用拨款”帐户,核算科技三项费用的取得、使用和结余情况。 企业收到拨款时,贷记该帐户,借记“专项存款”帐户;支用时可按规定直接或由“专项工程支出”帐户结转借记该帐户,贷记“专项存款”或“专项工程支出”帐户。贷方余额为企业现有该项拨款的实际结存数。 已经完成的试制、试验、科研项目和因故中止、撤销的项目,都要编造决算,连同剩余资金缴回原拨款部门,借记“专用拨款一科技三项费用拨款”帐户,贷记“专项存款”帐户。年终未完项目的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