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经营责任制
经营责任制的一种形式。 指由企业资产所有者代表(财政、企业主管部门等),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租人,签定租赁经营合同,将经营权交给承租人,并收取一定数量租金的经营形式。租赁的范围可以是全部资产租赁,也可以部分资产租赁。租赁期限,可以一定几年,到期收回;也可以通过租金形式逐年收回资金,最终把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租金的确定和收益分配方式也可以多种多样。 租赁经营的具体形式有:个人租赁经营、集团(合伙)租赁经营、全员租赁经营、企业租赁经营。如,由先进的大企业租赁中小企业,负责把这些企业办好,或者把一些亏损或微利的商店租赁给全体店员。租赁经营责任制适用于小型企业,或部分亏损、微利的中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