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在北京举行。 宋庆龄出席会议并被推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参加会议代表3040人。国务院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解放军高级将领和出席全国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的全体委员列席大会。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谢觉哉作《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张鼎丞作《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对上述报告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并通过了1965年国家预算和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会议选举刘少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宋庆龄、董必武为副主席;朱德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彭真、刘伯承、李井泉等18人为副委员长;杨秀峰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根据刘少奇主席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林彪、陈云、邓小平等16人为副总理。会议闭幕时,宋庆龄同毛泽东、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一起接见会议全体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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