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档案制度
税务机关分类保存纳税资料的制度。 纳税档案是进行税务管理工作的第一手原始资料。纳税档案有分户专管档案和汇总分类档案两种。分户专管档案由税务专管员负责整理,分户建立,保存1-3年。其中内容有:稽征手册、纳税鉴定书、纳税申报表、缴款书存根、各项调查报告、历次查帐报告原始记录、各税辅导记录、企业财务报表、企业财产盘存表以及其他资料等。 汇总分类档案由基层税务所计会员负责整理保存。按工作需要进行分类汇总归档,设立“资料积累登记簿”、“户管资料汇总册”、“资料积累登记簿”,并分类整理所管户的纳税资料。 对滞欠情况、税源情况、查补完成情况、减免税情况分别汇总登记。纳税档案工作,要求做到及时、完整具有连续性。 加强纳税档案的管理可系统掌握纳税单位财务状况和纳税情况,利于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