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逸民
【生卒】:1890— 【介绍】: 原名济彭,号耕莘,浙江永康人,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生。毕业于浙江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加入中国同盟会。北伐时,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法处执法科科长、监狱科科长。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任中国国民党中央清党审判委员会主席兼江苏第一模範监狱长。嗣任南京中央军人监狱长。1930年11月,任陕西省政府委员。1933年1月去职。抗日战争爆发后,在南京和平门外曹后村创办“并耕农庄”。抗战胜利后,以汉奸罪判处徒刑十年。1949年1月获释。1950年,赴香港寓居。1982年,回浙江省永康县定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