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丝占其主、副产品量中的比重
即用一定面积的桑园产叶养蚕所生产的主产品——蚕丝及其副产品量的比例。 据专家调查测算:主产品蚕丝占单位面积桑园全生物合成总干物量的3%;副产品的蚕蛹占3%,桑条44%,残桑20%,蚕粪22%,其他8%。也即生产主产品蚕丝1kg,有副产品蚕蛹1kg、桑条13.2kg、残桑6kg、蚕粪6.66kg、其他2.14kg。 主产品蚕丝的价值很高,但根据目前副产品利用情况看,有些副产品中也有可能提取不亚于主产品蚕丝的高价值。当然,这有待于蚕丝科学工作者进一步努力,在蚕丝主副产品领域中全面提高蚕丝的经济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