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缘家庭
【释文】: 这是家庭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即同辈份的男女互为夫妻。 在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期,人类经过长期生活经验的积累,逐渐认识到不同年龄的人生理上存在著差别,在本部落内部开始选择按辈份划分的婚姻,即年龄相近的兄弟姊妹通婚。姐妹是兄弟的共同妻子;兄弟是姊妹的共同丈夫,夫妻之间都有共同的血缘。 在这种形式的家庭范围内,同胞兄弟姐妹间的性行为,并不是什么大逆不道,而被视为自然而然的事情,它只是排除了不同辈份之间的婚姻。血缘家庭既是一个独立的生活单位,又是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这种家庭形态是没有近亲限制的群婚制,是家庭史上最低级的一种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