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行政诉讼选择管辖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行政诉讼选择管辖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的一种。指同一个诉讼几个法院均有管辖权,原告有权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即取得对这一案件的管辖权。《行政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的主旨,是为了避免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而发生争执,或者在受理案件中的相互推诿。选择管辖的情况主要有三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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