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学
地方官学。 宋开禧三年(1207)创建。于县西城外龙图学士郑向故宅。元末毁于兵。 明洪武初知县周岳重建。 正统、成化、万历间累修。崇祯中倾圮。清顺治六年(1649)教谕古通今重修。康熙二十二年(1683)建明伦堂。 乾隆二十一年(1756)大中丞奏设清泉县,县学未分设,清衡弟子员共衡学肄业。 二县共费银四千两,修葺崇圣祠、大成门、明伦堂、名宦祠、乡贤祠、忠义祠、孝弟祠及濂溪祠等。教诸生“明人伦,先孝弟”,“用力于根本,以培养其元气”。以达到“本深而叶茂,实大而声宏。固非徒科目之谓,而科目未始不由之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