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
又称“法则”。 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世界上的事物、现象千差万别,它们的规律也各不相同,按其内容可以区分为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思维规律。 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都是客观的,是事物本质所固有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既不能创造它,也不能消灭它。 思维规律的形式是主观的,其内容则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 规律按其作用可区分为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规律是客观的,但人在规律面前并不是无能为力的,人们能够认识规律,并运用规律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 科学的任务就是要揭示客观事物的规律,并用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