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
控诉的对称。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 起源于罗马共和制后半期。 作为一项原则或制度,最早则是由资产阶级在革命初期反封建斗争中确立的。中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被告人不仅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自己辩护和依法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的权利,而且在侦查过程中,被告人也享有自己辩护的权利。 其主要内容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反驳控诉人对他提出的控诉的一部分或全部,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免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