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甲
明州县统治的基层单位,后转为明三大徭役(里甲、杂泛、均徭)的名称之一。 里甲之役以户计,以邻近的110户为1里,从中推丁多田多的10户轮流充当里长,余100户分10甲,每甲10户,轮流充当甲首。每年由里长1人率领10甲的甲首应役,称“当年”。 10年轮流一遍,称“排年”。 期满后,按各户人丁和田地增减重新编排。 若里长有贫困者,在110户的另选;逃亡的补足。里甲人户都载在黄册,遇有差役,凭册派定。 鳏、寡、孤、独和无田产不服役的,列于110户之外,列在册后,叫畸零。所以里甲之役虽以户计,实以丁、产为基础,里甲之役主要负责本里税粮的督催,传达官府命令,编排各种差役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