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抵免
是国际税收中进行抵免的一种办法。它适用于母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取得的股息在外国所应分摊的所得税的抵免。居住国母公司与其外国子公司分属两个不同的经济实体,母公司在缴纳本国政府所得税时,不能把外国子公司的全部所得并入计算,只是将母公司在外国子公司取得的股息所还原的那部分所得额,计入母公司的所得额中。母公司在外国子公司取得的股息,其所得额还原公式如下:  应抵免的税额应是母公司取得股息在外国子公司应分摊的税额。其应分摊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按上式计算的应分摊税额,如不超过抵免限额,可允许从母公司应纳所得税中进行抵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