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陈弘毅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陈弘毅 【生卒】:1937.1.10~ 【介绍】: 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前行政官员。 台湾新竹市人。国民党籍。“中央警官学校”大学部第1期毕业。 日本明治大学法学硕士、博士课程肄业。 奥地利维也纳大学刑事法学进修。具执业律师资格。历任“中央警官学校”队长、组长、教官、副教授、教授、行政教官、系主任、消防学系主任。1995年任“内政部消防署”副署长,1996年6月任代理署长,1997年任署长,2000年7月因“八掌溪事件”辞职。国民党第15届中央委员,第16届中央评议委员。 著作有《消防学》、《火灾学》、《消防法令汇编》、《法学绪论》、《刑法总论》、《刑法入门》、《外勤警察全书》。译作有《消防战术》、《火灾原因调查技术教本》等。妻庄锦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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