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时丝绸
【时间】:公元589—960年 丝绸生产遍及全国,品种花色增多,有名的“缂丝”,就是当时的贡品。 在农村规定,凡18岁以上男丁,分田100亩,其中80亩为“口分”种粮,20亩为“永业”,“永业”田每亩种桑50株。这种强制种桑政策,的确对丝绸业的发展和富裕农民生活起了重要作用。 同时,唐代丝绸生产组织,分为宫廷工业、农村副业和独立手工业三种。 宫廷工业中,一是少府监督管辖的织染署,一是尚功局,一是掖廷局。织染署设在西京长安,专门生产皇帝、皇后、太子等皇族和大臣们的冠冕。尚功局和掖廷局生产皇家礼品和用品等。 唐代的丝绸贸易通过陆上、海上丝绸之路更兴旺发达,而且养蚕、缫丝、织绸技艺也流向四面八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