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词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总则 |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 释义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和建设,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工作。 第三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坚决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努力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工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不断推进我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四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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