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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野生动植物保护制度立法
欧共体组织重要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立法包括:《关于濒危物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1973年)、《关于保护迁徙类野生动物公约》(1979年)、《关于保护欧洲野生生物及其自然栖息地公约》(1979年)、《野生鸟类保护指令》(1979年)、《关于制定共同体实施野生植物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所需文件和统一签发和使用条款的指令》(1983年)、《野生动植物及其天然栖息繁衍地保护指令》(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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