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缅甸土改县级机构立法
缅甸《土地国有法》第15条规定,总统可以在自己认为必要的县指定县土地委员会,并且为了实施本法各项规定,可以授予该委员会以下全部或某项权力:(1)按条例规定筹备选举乡村或街区土地委员会。(2)对乡村或街区土地委员会进行一般的指导。(3)对乡村或街区土地委员会进行一般的监督管理。(4)总统制定的条例所授予的其他权力。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