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夫可與事君也哉章】
患得之、患失之。
精義 范氏曰:有患得之心,必有患失之心。古之佞人,其始也諛悦順旨而已,未必有犯上作亂之志也,及其患失,無所不至矣,則終弑父與君。故好利之士,為國者最不可用。○謝氏曰:(採)〔操〕[1]患失之心,何所不至,則又不若具臣矣。
或問 范謝得之,而蘇氏亦足以驗其事實。蘇氏曰:患得之,當云患不得之,闕文也。鄙夫止於營私,其害至於亡國。李斯之立胡亥張禹之右王氏,〔其謀〕[2]皆始於患失。但患得之文義自通,不必增字,今家語亦作‘患不得之’,恐或他論之文耳。吕氏以為憚於任事,故患得,誤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