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改革提高阶段(1978—1997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全省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事业迈开了新的步伐, 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 青海省始终坚持以农村牧区卫生、 预防保健和振兴民族医药三大卫生工作为重点, 并根据农村牧区卫生发展的特点和实际, 制定了狠抓初级卫生保健, 加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建设的发展战略, 为保障农牧民群众的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青海实际和卫生工作的长期实践, 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卫生改革与发展思路, 提出了 “合理设置卫生机构, 提高质量效益,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减少重复浪费” 和 “侧重青南地区, 提高环湖地区, 巩固西宁地区” 以及 “城市主要给政策, 农村牧区重点支持, 青南地区适度倾斜” 的总体构想, 开拓了适合全省农村牧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新路子。从 “八五”始, 全省以初级卫生保健为 “龙头”, 以 “三项建设” 为重点, 以实施妇幼项目为突破口, 积极开展卫生扶贫工作, 经过不懈的努力, 进一步强化了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基础, 把农牧区各项卫生事业进一步引向深入。
截止1997年底, 全省有县级医疗机构63个, 其中县医院35个, 县中医院10个, 县蒙、 藏医院18个, 县县均有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机构, 有427个乡镇卫生院, 其中中心卫生院91个, 全省村卫生室覆盖率为92%, 甲级和合格村卫生室占25%, 农村牧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基本健全。 全省人均期望寿命由解放初的35岁提高到了65.6岁, 婴儿死亡率由1978年的110‰下降到50.7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9.31‰, 孕产妇死亡率由1978年的50/万下降到23.75/万。 1993年国家统计数字显示, 青海省卫生保健指数由全国第15位上升到第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