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人民医院
1988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指出:“县级卫生机构是农村卫生工作的业务技术中心,也是联系城乡卫生工作的纽带。”按照这个指导思想,经过几年的调整和建设,县级卫生机构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1995年,全省64个县(市)中,已有综合性医院72个,大多数县(市)医院的医疗设备基本配套,有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治疗诊断系统和急诊抢救系统,部分县医院还建设了相应的医疗专科,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县(市)级医院一二级手术开展率和一二级检测项目开展率都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县级卫生机构明确了面向基层的服务方向,定期组织医疗卫生人员下乡,对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支援,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发挥了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