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地区和农户间的收入差距有所扩大
由于自然条件和经济基础不同,江苏农村经济从南到北呈逐步递减的趋势。农民人均收入苏南(苏、锡、常三市)最高,苏中(宁、镇、扬、通四市)次之,苏北(徐、淮、盐、连四市)较低。1995年,苏南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4 046.70元,比1978年增长17.0倍;苏中地区2 543.90元,比1978年增长13.4倍;苏北地区1 719.80元,比1978年增长14.4倍。
据全省3 400户样本农户调查,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表10-2-1)。苏南地区已有1/4以上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 000元以上,过上了富裕日子,而苏中、苏北仅占4.0%和1.0%。人均纯收入在1 000元以下的极端贫困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的比重,苏南仅占0.7%,苏中占4.9%,而苏北则占到16.1%。
表10-2-1 1995年各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按人口分组(%)
单位:元
| 1 000 以下 | 1 000— 2 000 | 2 000— 3 000 | 3 000— 4 000 | 4 000— 5 000 | 5 000 以上 |
苏南 苏中 苏北 | 0.7 4.9 16.1 | 11.4 30.1 56.0 | 22.0 37.0 20.5 | 21.8 18.8 4.8 | 18.8 5.2 1.6 | 25.3 4.0 1.0 |
农户之间收入的差距也十分突出。由于农户之间在家庭人口负担、物质生产条件、资金积累能力、劳动力数量及其文化科技水平等因素的差异,导致农户之间的收入水平在普遍提高的基础上差距进一步扩大。定量判断农民收入分配差异程度的指标——基尼系数也由1978年的0.24扩大到1995年的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