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蛤蟆”车“悍马”车高机动性、多用途的轮式汽车。1979年,美国汽车综合公司(已并入通用公司)开发出的一种新型汽车。能在无路条件下通行无阻,能爬上60°的斜坡,横穿40°的斜坡。装有通用汽车公司生产的6.2LV8发动机,功率110kW,4轮驱动,最大时速为104km,极限时速可达128km,当轮胎被击穿时,仍可以时速48km的速度行驶。该车空载质量2.5t,满载总质量4.5t。车顶部可装备1架7.6mm的机关枪和1个TOW火箭装置。1994、1995两年美国综合汽车公司共为美军及其“友好国家”生产了约14万辆“大蛤蟆”车。“大蛤蟆”车在海湾战争中被称为“沙漠之舟”,是美国军队中的骨干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