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神经火器伤
下肢神经包括坐骨神经、腓神经、胫神经和股神经,均可发生火器伤。坐骨神经损伤: 完全断裂时,膝以下肌肉全部瘫痪;膝以下除小腿内侧及内踝外,感觉均消失;有严重营养障碍,晚期足底常发生深溃疡;灼性神经痛发生率较高。神经缺损往往较大,手术显露须充分。手术修复神经时,应取膝关节屈曲位,必要时使髋关节过伸,以减少缝合张力。如缺损过多,需行神经移植术。术后将肢体固定于上述体位6~8周。腓神经损伤:胫前肌、𧿹长伸肌、 趾长短伸肌和腓骨长短肌瘫痪,足下垂;小腿和足背外侧感觉消失。根据伤情采用神经吻合、神经移植或神经松解术。如神经修复效果不佳,可行胫后肌转位术纠正足下垂,或使用短腿支架防止足下垂。胫神经损伤: 小腿后部及足底肌肉瘫痪,出现仰趾外翻畸形;小腿外侧、足底、足外侧缘、足跟、各趾跖侧和背侧感觉消失,称为拖鞋式麻痹区;晚期常发生足底溃疡; 常并发灼性神经痛。可按腓神经损伤治疗原则处理。股神经损伤:股四头肌瘫痪,不能伸膝;大腿前侧、小腿内侧及足内侧缘感觉消失。股神经修复效果不佳时,可采用股二头肌、半腱肌转移,重建伸膝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