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所在地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损失经济价值的物的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1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土地及其定着物都是不动产。物的动产不动产之分,在民事诉讼中有重要意义。凡属不动产纠纷的案件,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法律这样规定,有利于受诉人民法院调查不动产的状况,及时解决纠纷。不动产争议纠纷分为两类:一是共有财产的分割,如分家析产纠纷;二是确定不动产的界限,如乡、村或村民之间的土地分界纠纷。 不动产所在地 不动产所在地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损失经济价值的物的所在地。 ☚ 不动产 动产和不动产信托 ☛ 000067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