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业主大会决定问题的程序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业主大会决定问题的程序 业主大会决定问题的程序为了保证业主大会的决定具有效力,必须规定大会决定问题的程序: (1) 业主大会可以采用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会议表决采取投票、举手等形式。(2) 所有享有投票权的已住业主,均应按时出席会议,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3) 业主应亲自出席大会并投票,或委托他人出席和投票。否则视作弃权,但必须服从大会做出的决定。委托他人投票的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4) 如该物业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拥有,该物业投票权可由共有业主授权,或由各业主授权其中一人。(5) 业主大会达到法定人数后,会上业主大会做出的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做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 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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