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落实居住在祖国大陆台湾同胞政策的指示1981年9月28日颁布。阐明中国共产党对住在祖国大陆的台胞的基本政策是:一视同仁,并在各方面优先照顾。具体规定:(1)各级党委要在政治上关心台胞,对其生活、工作、子女就学等,凡能解决的,应及时切实予以解决。对高山族同胞更应特别关照,尊重其生活习惯;(2)在台的亲友是国内关系,不是“海外关系”,凡因此受到错误对待的,应即改正;(3)对台胞中的冤假错案,要逐人复查,平反昭雪,做好善后工作;(4)对生活困难的台胞,要采取各种办法给予补助,使之不低于当地中等生活水平。 |